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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规律,熟悉规矩,遵守规则(二)——建设良好的涉外法律服务市场环境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8日 作者:刘驰

本文根据Kok全站官网登录 律师事务所刘驰律师于2020年4月17日在全国政协“建设高素质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发言整理。前一篇文章讨论中国律师在具体涉外案件中的全局把握,本篇讨论中国涉外律师在国际客场实战、国内主场备战以及中国法学院学习的全局把握。 敬畏规律是指对待法律应如敬畏医学和自然科学,业余打专业会吃亏,任性早晚会出事;熟悉规矩是指了解包括价值观判断在内的不成文行业惯例;遵守规则是指信守不同利益相关方妥协之后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三者合一构成良好营商环境,三足鼎立建设良好涉外法律服务市场环境。

 

在中国营商环境与欧美国家存在巨大差异,改革开放40年所培养的中国涉外律师最多只有30多年涉外执业经验,难以与有几百年传承、面向全球客户的欧美律师群体进行全面竞争,特别是在外国执业和出庭需要取得当地律师执照的情况下,需要将自主培养涉外律师和借力外国律师相结合,所谓“韩信将兵,多多益善;刘邦将将,此乃信之所以为陛下禽(擒)也”。 具体而言就是,在国内主场和法学院加大对涉外律师长期培养,多多益善的同时,在特定情况下或者国际案件中委托外国律师为中国客户服务,但由可以做到“刘邦将将”的中国律师牵头、协调、配合、管理和监督外国律师。

 

一、 在国际客场中提升中国涉外律师的全局掌控能力

 

“知己知彼”既是经验上的推断,更是价值观的预判。根据笔者参与的国际案件调查和审理经验,很多重大问题决策都需要考虑政治,法律,商业和技术等几个基本层面(有时需要考虑其他层面,如宗教和媒体等)。虽然中外利益相关方都把政治考量放在首位,但因其内容不尽相同,因此各自做出的决策也不相同; 交易各方虽然注重商业考量,但各自的价值优先可能不一样;技术考量虽然内容相同,但是目标不同,技术应用也就不同。 设想一下,如果一百多个国家中的几百个民族在国际舞台上都强调自己的特殊国情和政治考量,那么在上千种语言和无数文化之间,要么达不成协议,要么就是依靠丛林法则解决分歧。因此法律考量,包括法律手段,法律文件和法律争议解决就成为国家,企业,群体和个人等各个利益相关方求同存异和实现各自目标的最佳路径。 这就是王贵国委员在发言中提到的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所建立起的当代国际法律秩序基础,即主权原则、条约必须遵守原则和和平解决争端原则的实际体现。


中国客户往往在政治,商业和技术考量方面着力较多,法律考量关注不够。但法律考量这个弱项,特别是在“条约必须遵守”原则的理解和执行上的不足,已经成为中国客户在国际舞台上实现其根本利益的瓶颈。 如果各方在上游的政治和法律考量方面已经产生重大分歧,特别是在价值观方面出现分歧之后,哪怕在下游的商业和技术考量投入再多也无济于事,因为上游政治及法律的价值观博弈决定了下游商业和技术的是否交易。 近期发生的瑞幸咖啡财务数据造假,出口欧洲口罩质量风波和历经18年尚未完结的乔丹体育与耐克及乔丹商标诉讼就是几个典型例子。

 

成功项目或案件的结果都是一样,失败项目或案件的原因各有不同。我对于中国客户的建议是:在政治方面,多从国际利益相关方的治理结构,如权力制约与平衡,组织选举与表决,程序公正与实体公平,决策透明与媒体监督,个人荣誉和信仰等方面入手了解对方根本利益及其局限所在;在法律方面,多从合规、诚信和“条约必须遵守”等方面入手弥补自身的法律短板;在商业方面,以基于原则的谈判代替基于立场的谈判; 在技术层面,以中国律师联手外国律师,取长补短从而共同实现客户目标。 中国客户使用中外律师的最佳方式就是举一反三,借助中外律师从决策机制,奖惩机制和纠错机制等方面帮助客户从根源上完善治理,从制度上避免客户再犯同样或者类似的错误。


在国际项目或者案件中协调中外各方关系的中国涉外律师作用至为关键。 限于篇幅,这里仅提几点:

 

(一) 会问正确的问题,并做到“既见树木、又见森林”。国际项目和案件还涉及法律之外的诸多因素,任何律师过往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并不足用,会问正确的问题,判断答案的正确与否,并进一步组织调查或者制定策略考验的是律师掌控证据的法律基本功和把握全局方案的想象力,做不到的话将给客户带来虚假的安全感,导致无法判断对错,进退失据。

 

(二) 专业精神。 在互联网时代,律师仍然是一个需要时间和经验打磨的工匠职业,是与医生,会计师和建筑师一样需要执照的专业人士。 在与国际律师合作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交往的过程中,亲历亲为必不可少。 每个人的水平可以不同,努力却是一样。

 

(三) 能力越强,责任越大。高手过招往往是价值观的博弈,客户与相对方的竞争也同时考验律师的价值观。 刘邦将将中唯不惜代价毫无底线的做法需要抛弃,律师需要在利益和原则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

 

二、 在国内主场加强中国涉外律师的诚信与合规训练

 

美日欧各国营商环境差异极大,唯诚信与合规极为相似,而这一点恰恰是中国主场与国际客场差异较大的一点。 如果中国主场诚信环境无法尽快改善,中国客户和律师在这方面没有经过国内主场的反复训练和备战,到了国际客场以“业余打专业”则难以致胜。 相反,如果在诚信与合规方面国内主场缩小了与国际客场的差距,则中国客户与涉外律师的国际竞争力将得到极大的提升,至少中国律师在客户管理,特别是期望值管理方面会省力不少。

 

(一) 律师服务招标制度急需改革。 包括我在内的很多律师在招标过程中经历过的劣币驱逐良币经验说明只认低价、不以专业能力为选聘律师核心标准,表面合规的各种形式主义使得最适合的中国涉外律师难以培养出核心优势。 现在的律师服务招标制度给“中国制造”带来虚假安全感,导致“中国制造”的千里之堤可能溃于蚁穴。

 

(二) 地方保护主义急需改正。 如我数年来代理某外国客户追讨某国企所侵占的几百万美元投资款,现该公司聘请一家著名律所在当地法院起诉,意图阻止外国投资者的合法退出。 这样的诚信环境与这样的客户所培养出来的中国涉外律师难以在国际市场打赢诉讼或者仲裁。

 

(三) 鼓励中国客户更加关注合规和反商业贿赂。 根据我在美国和中国跨国公司担任法务总监的经验,中国公司进入国际市场就要面临竞争对手,公益团体及律师,消费者,媒体和政府的各种法律挑战,如果中国客户关注最终结果甚于重视法务部和外部律师作用,在国际市场上将面临一系列涉及法律考量的“决策困境”,而遭受由此引起的损失就将是一个大概率事件。

 

(四) 在证人出庭和伪证罪处罚方面急需更加严格规范。 在我代理的国际案件中,由于中国客户较少受到这方面训练,到了国外出庭时就可能给自己和自己的律师设置障碍;中国律师在国内主场较少盘问证人经验,到了国外客场就难以跟上庭审攻防节奏并进行有效代理。

 

(五) 在涉外项目中增加按小时收费的比例来支持涉外法律研究,培养律师的工匠精神。 在我代理的一些重要国际争议案件和项目中,中国客户按照小时费率支付外国律师,从每小时五百欧元或美元起步到一千多欧元或美元不等,但却与中国律师按照项目收费,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中国律师的反向歧视。在律师投入越多亏损越多的情况下,律师的一些自我保护做法不一定能够帮助客户实现利益最大化。 近期热播的电视剧《精英律师》中的一些场景或者收费并不完全反映中国涉外律师群体的典型工作环境和条件。 

 

不同于上一节讨论,国内主场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决定了无法用一套方法解决所有问题,如何改善国内主场营商环境和律师工作环境考验所有人的智慧。

 

三、 在中国法学院培养学生像“律师那样思考”

 
根据多年的法学院学习和律师执业经验,我认为培养中国涉外律师的最佳路径就是培养学生像律师那样思考,因为客户不会为律师的废话和失误付费,而律师必须在客户,相对方及其律师,法院,政府,同行和媒体,以及律师协会职业操守要求等多重压力下有效工作。 用培养律师的高强度专业训练教育学生可以使其更能胜任不同工作单位和不同法律领域的各种工作,从而方便学生就业及增加雇主满意度。 根据我在中美法学院的学习经验,我认为目前中国法学院教育应当进行一定的改革。 

 

综上,我认为在国际客场由中国律师牵头,中外律师相互配合,在国内主场缩小与国际客场在诚信及合规方面的差距,并在法学院对标律师进行人才培养是落实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依法处理涉外经济、社会事务,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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