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k全站官网登录

学术研究

Publications

家事与财富传承-简讯 2023.06(总第10期)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9日 作者:Kok全站官网登录 深圳分所家事与财富传承业务部

本期提要

 

本期简讯内容主要聚焦于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要闻,以下是本期内容:

一、法规速递

1.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发布《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

2.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

3.《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热点事件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发布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

2.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二审开庭。

3.吴谢宇杀母案二审宣判。

4.重庆姐弟坠亡案二审宣判。

5.杭州女童电梯坠亡案一审宣判。

 

三、案例分享

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湾区睇法》第106期:婚前出资数百万购房,离婚后能要回吗?

 男方婚前出资数百万购房,离婚后发现房产登记在非女方名下,法院认定购房款属于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

2.法制日报案例:约定以继承权划分赡养义务,协议是否有效?

“赡养老人”的义务和“法定继承”的权利之间,有着明确的先后顺序关系,即只能在评价多尽、少尽或未尽赡养义务的事实基础上决定继承遗产的多少,而不能反过来以事先约定是否继承遗产来确定如何履行赡养义务。

 

一、法规速递

 

1.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发布《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

2023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与全国妇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分六个部分,共24条,明确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应当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对于抚养、收养、监护权、探望权纠纷等案件,以及涉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就监护和家庭教育情况主动开展调查、评估,必要时,依法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对于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以及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的等情形,法院可根据情况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要求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来源://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401692.html

 

2.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

2023年5月18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下称《批复》)《批复》明确,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二年。

 

来源://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305/content_6874636.htm

 

3.《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2023年5月26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下称《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九章,共68条,包含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条例》提出,在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在学校、幼儿园周边1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售烟网点;在学校、幼儿园周边一定范围内不得设置酒、彩票销售网点;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内容审核规定,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及时负责受理、转介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诉求,收集意见建议,提供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咨询、帮助。

 

来源://www.xinhuanet.com/edu/20230601/d4f9e8bd9f614632aebc82996ed55fb4/c.html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布《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2023年5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公布《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对于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全国调整比例按照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确定。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来源://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shbx_4216/ylbx/202305/t20230522_500354.html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3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解释》共16条,明确六项奸淫幼女适用较重从重处罚幅度的情形;强奸未成年女性和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加重处罚情节;猥亵儿童罪加重处罚情节;诱骗未成年人进行网络裸聊、向未成年人索要裸照等特殊情形的法律适用标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案件中支持被害人医疗费的范围。

 

来源://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401002.html

 

二、热点事件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发布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

2023年5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发布第二批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6件,涉及未成年人涉罪案件、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未成年人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困境未成年人保护案件等。本批典型案例汇总了很多具有借鉴价值的经验做法,包括检察机关通过改变监护人教育方式,重塑家庭支持体系;在办理监护侵害案件、对待“问题父母”时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将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与监护人家庭教育指导相结合,提高罪错未成年人矫治成效;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助力探望难题破解等。

 

来源://www.spp.gov.cn/spp/xwfbh/wsfbt/202305/t20230524_614745.shtml#1

 

2.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二审开庭

2023年5月9日,国内首例单身女子冻卵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未当庭宣判。

 

2018年12月,当事人徐某(时年30岁)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下称医院)寻求冻卵服务,医院以其单身身份及“非医疗目的”为由拒绝为其提供冻卵服务。后徐某起诉医院,请求判令医院停止对其一般人格权的侵害,为其提供冻卵服务。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认为,徐某作为单身女性,在本人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向医院提出的冻卵服务要求,并非基于医疗目的,也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其以延迟生育为目的向医院提出的冻卵服务要求,并不符合有关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医院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不构成对其一般人格权的侵害,判决驳回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来源://henan.china.com.cn/health/2023-05/10/content_42362177.htm

 

3.吴谢宇杀母案二审宣判。

2023年5月30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吴谢宇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某某生活已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某某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同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某某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某某头面部数下致其死亡,清理清洗现场后潜逃。后吴谢宇编造谢某某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的事实,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人民币144万元用于个人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还购买了十余张身份证件,用于隐匿身份。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谢宇以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来源://mp.weixin.qq.com/s/T-le29DWepSfoHuVK-wyBg

 

4.重庆姐弟坠亡案二审宣判。

2023年5月11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张波、叶诚尘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张波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叶诚尘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2020年2月,张波与陈某某离婚,叶诚尘明知张波的子女张某甲和张某乙将由陈某某抚养,仍视其为自己与张波结婚的障碍。张波和叶诚尘共谋采用制造意外高坠的方式杀害张某甲和张某乙。其后,叶诚尘多次催促、逼迫张波作案,并限定作案期限。2020年11月2日15时30分许,张波将正在次卧飘窗窗台玩耍的张某甲和张某乙双腿抱住一起从飘窗扔到楼下,致二人死亡。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www.xinhuanet.com/2023-05/11/c_1129605671.htm

 

5.杭州女童电梯坠亡案一审宣判。

2023年5月18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秀芳过失致人死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吴秀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秀芳从事保姆工作多年,于2022年6月8日经介绍受雇至陈某某、赵某家中从事保姆工作,专职照看陈家幼女即被害人陈某(21月龄)。2022年6月14日20时许,吴秀芳带陈某乘电梯下至1楼;电梯到达1楼时,吴秀芳见陈某手摸电梯面板而上前制止,称“会有危险的”“跟着阿姨走”,而后自行出电梯,但陈某并未跟随出电梯,吴秀芳发现并试图阻止电梯关门未果。电梯停留约30秒后自动上行,陈某出电梯至8楼过道,后爬上8楼过道窗台,坠楼后落至2楼平台。后陈某因颅脑外伤、失血性休克等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吴秀芳作为受雇照看幼儿的专职保姆,负有对幼儿生命健康安全的看护责任,但未采用控制电梯门让幼儿先出电梯或以手牵、怀抱等方式确保幼儿安全离开电梯,而是自己先走出电梯,导致幼儿被单独滞留在电梯内,以致发生幼儿单独走出电梯并爬窗坠楼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法院综合考虑本案存在窗台高度偏低、无防坠装置等客观因素,以及吴秀芳在发现被害人未出电梯且电梯门即将关闭时,用滑板车试图阻挡电梯门关闭,未果后在电梯外言语安抚被害人并按电梯按钮试图打开电梯门,后参与找寻等具体情况,有自首情节等,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23-05/19/content_228489.htm?div=-1

 

三、案例分享

 

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湾区睇法》第106期:婚前出资数百万购房,离婚后能要回吗?

(一)基本案情

香港居民黄先生在深圳去东莞的大巴车上认识了孟女士,觉得十分投缘,相识一个月后,黄先生决定以孟女士名义出资买房,并支付了人民币348万元的购房款以及装修款84.78万元,购房手续则由孟女士来办理。两人随后在香港办理结婚手续。

 

一年多后,两人在香港进行离婚诉讼,针对深圳房产,黄先生将孟女士及其母亲起诉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该房产的所有权归自己所有。该案中,法院认为房屋买卖合同是由被告母亲签署,房屋已登记在被告母亲名下,原告仅根据支付购房款和装修款来主张房屋所有权的依据不足,遂驳回其诉求。

 

孟母去世后,孟女士继承了案涉房产。2019年,黄先生将孟女士起诉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认为孟女士获得该房产没有合法原因和依据,属于不当得利,要求其返还购房款和装修款。

 

原告表示,购房目的是为了将来在深圳养老,并不是为了赠与他人。被告表示,是原告主动赠送其母亲一套房屋。原告向法院提交一份被告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的非宗教誓词陈述,其中被告承认黄先生希望将来在深圳养老,且坚持要买一套房子。

 

(二)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原告没有明确表示要赠与款项或房屋,被告擅自变更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及通过继承方式获得房屋所有权的行为系不诚信行为,案涉款项构成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来源://mp.weixin.qq.com/s/RGT0Thap6WsbZLB-bbDZjw

 

2.法制日报2023年5月7日第六版:约定以继承权划分赡养义务,协议是否有效?

(一)基本案情

盛老太和老伴生育了三个孩子,分别是哥哥霍甲、弟弟霍乙、妹妹霍丙,老伴早些年已过世。对于盛老太的赡养问题,2021年5月,霍甲、霍乙签订了分家赡养协议,约定霍甲放弃未来继承母亲盛老太的三间北房,霍乙将其所有的两间西房转归霍甲,盛老太由兄弟二人轮流赡养。

 

协议签订后,兄弟二人在履行协议时发生分歧,导致盛老太的赡养问题一直悬而未决,盛老太只能跟随外嫁女儿霍丙一起生活。霍甲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协议有效。

 

霍甲认为,双方就遗产继承、财产分配及母亲赡养问题达成的协议是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应该按照约定履行协议内容,但霍乙拒不履行协议,法院应当确认该协议有效。对此,霍乙表示,协议中涉及的两间西房是他和妻子共同建设的,应该由夫妻二人共同签字确认。霍乙还称自己文化程度较低,不能清楚理解协议约定的具体内容。

 

(二)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霍氏兄弟在签订分家协议时,“被继承人”盛老太并未去世,这意味着霍氏兄弟是通过协议的方式放弃了可期待的继承权利,该意思表示并不能发生效力。此外,因为霍氏兄弟无法实际履行上述涉及遗产的约定,从而导致盛老太的赡养问题迟迟未能得到解决,霍氏兄弟签订的分家赡养协议因侵犯他人利益、违反公序良俗,应该认定为无效。法院判决驳回了霍甲申请确认分家赡养协议有效的诉讼请求。

 

(三)法官释法

对于一般民事行为,权利和义务相对应,但是由于婚姻家庭关系所具有的道德伦理性质,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不以父母是否履行了相关义务或约定了相关协议为对价,亦不可约定其他前置性条件,在父母需要赡养时,子女不能拒绝。赡养老人是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子女必须履行的义务,子女擅自为履行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附加改变未来继承权利作为条件的行为,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自始无效。

 

来源://h5epaper.legaldaily.com.cn/content/20230507/Articel06003SR.htm

分享 :

投诉电话:

  • +86-10-6652 3366

咨询电话:

  • 北京:+86-10-6652 3388
  • 上海:+86-21-6106 0889
  • 深圳:+86-755-3398 8188
  • 广州:+86-20-8551 1672
© 1995-2023

Kok全站官网登录 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Kok全站官网登录 香港分所与尼克松·郑林胡律师行联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