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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娱资讯•双周报 | 2023年第19期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作者:糜志彬团队

​一、行业热点

 

1、直击双十一开局:平台低价混战,李佳琦被“撕”上热搜

10月24日下午,淘宝双十一前夕,正当李佳琦在直播间内介绍双十一产品机制时,京东采销人员公开喊话李佳琦要求品牌“二选一”的新闻被爆出,登上热搜,起因是京东收到海氏品牌律师函,投诉京东价格低于李佳琦直播价,违反了“底价协议”,并要求巨额违约金。虽然李佳琦所属机构美ONE很快做出回应,称“纯属躺枪,底价协议系不实消息”,但相关讨论仍在持续发酵,#李佳琦直播价的低价协议合理吗##美ONE合同细则曝光#等多个话题先后登上热搜。

 

图片来源:澎湃新闻微信公众号

 

2、《你好,李焕英》将翻拍英文版

近日,据美国《综艺》独家报道,索尼影业已获得由贾玲执导的电影《你好,李焕英》的英文版翻拍权,这将是首部被好莱坞翻拍的国产喜剧电影。报道中称,《你好,李焕英》英文翻拍版影片由《当幸福来敲门》的制片公司Escape Artists进行制作,贾玲将担任本片的监制。对此,贾玲导演在采访中表示:“我很期待这次合作,很高兴我跟我妈妈的故事可以分享给更多人。我相信每个人跟自己妈妈的故事都是独一无二的,但这些故事里的爱是普世的,是我们每个人都能有所共鸣的。”(来源:新浪微博@新浪娱乐)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新浪娱乐

 

3、章子怡汪峰宣布离婚

10月23日,有自媒体爆料称:汪峰章子怡离婚了。随后该话题登上热搜。同日下午,章子怡、汪峰通过个人微博发文表示:两人在社交平台发文表示:经历了八年婚姻的我们经过慎重考量与商议,决定解除婚姻关系,未来将以亲人身份共同抚养、陪伴孩子们长大,依旧是孩子们最信任的父母。我们曾携手共度了一段美满的婚姻。八年间,我们共同照顾家人,养育子女,用爱构筑了幸福的生活。我们之间没有是非对错之争,分离不代表辜负或背叛。这是两个成年人共同的决定,希望可以得到大家的理解与支持。生活的悲喜与苦乐本就不是简单的是非评判,我们换一种方式来让彼此更好的成长,不会因分离而减少对孩子们的分毫爱意。出于对孩子们和家人的保护、避免过多占用公共资源,我们做出以上声明。此后将不再对此事做出任何回应。(来源:新浪微博)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4、爱奇艺疑因版权争议状告莉莉丝

10月17日,被上海游戏界称为“四小龙”之一的上海莉莉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该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在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原告为爱奇艺,被告为莉莉丝。据知情人士透露,本次纠纷或是莉莉丝产品在对外宣发时,广告素材中涉及到与爱奇艺的版权争议。(来源:财联社)

 

图片来源:网络

 

5、配音演员姜广涛与合伙人纠纷案件将二审

近日,配音演员姜广涛与张凯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新增开庭公告,上诉人为姜广涛,被上诉人为张凯,原审当事人为北京光合积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该案件将于10月27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北京光合积木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5年2月,姜广涛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历史开庭公告显示,2019年张凯曾因公司决议纠纷起诉光合积木公司,2021年再因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起诉姜广涛。(来源:凤凰网娱乐)

 

图片来源:网络

 

6、北京政府机关将全面推进首席数据官制度

10月20日,北京市经信局近日发布的《北京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北京将在全市政府机关内全面推进首席数据官制度,建立健全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开放、应用和信息化统筹工作机制,创新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模式,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和水平。工作方案选取了13家北京市级委办局、各区级政府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试点单位,自行灵活设立首席数据官,职责范围包括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资源管理、提升指导监督能力、提高数字思维素养、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等。同时,工作方案还鼓励各区级政府在选取有条件的下级单位开展试点工作,积极鼓励各类企业设立首席数据官。北京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数字经济时代,设立首席数据官制度,将有助于统筹数据战略实施、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与开发利用。“本次发布的工作方案是北京市领导干部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领域的首个试点方案,鼓励试点单位先行先试,真正实现数据管起来、用起来、活起来。”(来源:新华社)

 

图片来源:北京市经信局官网

 

7、米哈游维权——《游创工坊》被下诉中禁令

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米哈游诉“游创工坊”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案件。该被告公司在未经米哈游任何授权的情况下长期使用《原神》官方美术素材、运营所谓的“抽卡数据分析工具”,并套用米游社登录界面诱导玩家提供游戏数据,给《原神》游戏的正常运营环境和玩家数据安全造成了极其负面的影响。在发现此类侵权现象后,米哈游法务部迅速采取措施,针对相关侵权人提起民事诉讼。案件过程中,被告仍持续侵权、不予整改,米哈游特别申请诉中禁令,要求被告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并不得重新上架任何侵权软件。对于已经下架的“游创工坊”“空荧创意工坊”中的“抽卡分析”“毕业查询”等小程序,法院要求被告承诺不得重新上架。听证后,法院经过评议后认为,“游创工坊”大量使用《原神》图片的行为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合理使用,且其公众号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较大,最终作出了诉中禁令,裁定被告立即删除“游创工坊”“空荧创意工坊”两公众号中有关“抽卡分析”、“毕业查询”等功能的宣传、介绍文章及《原神》游戏图片。(来源:网络法实务圈)

 

图片来源:米哈游官网

 

8、国家数据局正式揭牌

10月25日,国家数据局正式揭牌。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部署组建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来源:澎湃新闻)

 

图片来源:澎湃新闻微信公众号

 

9、大麦平台今年前三季度销售演出21万场

10月16日,大麦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9月,大麦平台票房规模和购票人次大幅提升,同比2019年同期分别增长158%和116%。场次方面,第一季度平台销售演出5.9万场,是2019年同期3倍。2023年前9个月,大麦平台销售演出21万场,创下历史新高。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监测的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全国营业性演出(不含娱乐场所演出)场次19.33万场,与去年同比增长400.86%;演出票房收入167.93亿元,与去年同比增长673.49%;观众人数6223.66万人次,与去年同比增长超10倍。2023年9月29日至10月6日,全国营业性演出(不含娱乐场所演出)4.42万场,比上年十一假期增长227.68%。(来源:北京日报)

 

图片来源:网络

 

二、新规速递

 

1、《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公布,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10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近年来,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拓展了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空间,同时也引发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的关注。《条例》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

 

图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网

 

2、《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实施

2023年3月8日,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实施。《公约》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框架下适用范围最广、缔约成员最多的国际条约,旨在简化公文书跨国流转程序。11月7日起,中国送往其他缔约国使用的公文书,仅需办理《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送其他缔约国使用,无需办理中国和缔约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其他缔约国公文书送中国内地使用,只需办理该国附加证明书,无需办理该国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来源:外交部官网)

 

图片来源:外交部官网

 

3、国家网信办发布《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

10月18日,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出了一项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旨在推动全球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为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贡献中国智慧。该倡议强调,所有国家,无论大小、强弱,无论社会制度如何,都应享有平等发展和利用人工智能的权利。同时,倡议呼吁全球共同推动人工智能的发展,共享知识成果,并反对利用技术垄断和单边强制措施制造发展壁垒。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领域的积极贡献和引领作用。在当前世界和平与发展面临多元挑战的背景下,这一倡议为推动全球人工智能健康发展,促进人类文明进步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支持。(来源:数据与电商研究室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国家网信办官网

 

4、上海数交所发布《上海数据交易所数据交易安全合规指引》

10月19日,上海数据交易所通过梳理国内数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数据交易情况和数据合规探索实践,制定并施行《上海数据交易所数据交易安全合规指引》(以下称《指引》),同时发布了《上海数据交易所数据交易合规注意事项清单(第一版)》(以下称《事项清单》)。《指引》分为六大部分共二十五条,分别为总则、主体合规要求、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数据来源合法、数据产品的可交易性、附则。《事项清单》是对《指引》内容的进一步明确,提出了主体合规要求、数据安全管理及技术保护能力、数据来源合法要求、数据产品的可交易性要求四大板块的合规能力要点,并细化制定了相应的检查事项和证明材料,以供进场企业在场内进行数据交易与相关服务时参考。《指引》与《事项清单》以数据交易的合规与安全为中心,尤其对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和数据产品的可交易性作出重点回应,帮助企业及服务商明确、高效、精准地开展数据合规工作,力求适应数据交易实际、促进数据要素高效流通的同时,保障数据交易安全。(图文来源:上海数据交易所)

 

图片来源:上海数据交易所官网

 

三、司法案例

 

1、最高法发布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人格权保护典型案例

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涉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人格权保护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本批典型案例共6件,最高法主要通过该批典型案例明确以下要点:网络自媒体蹭热点,编造虚假信息,侵害民营企业声誉,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基于不当目的注册包含他人姓名的商标构成对他人姓名权和人格尊严的侵害;在微信朋友圈及群聊中发布贬损性、侮辱性言论,构成侵害企业名誉权;同业竞争者虚假投诉造成对方损失,构成商业诋毁;以不实短视频方式损害民营企业形象和名誉,构成商业诋毁等。(来源:搜狐法律观察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2、首次发布——成都法院涉科幻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融入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建设,进一步提高成都世界科幻大会司法服务和保障能级,10月16日,由成都中院主办,郫都法院承办的“守护创新·法治助力成都世界科幻大会知识产权保护”主题活动在郫都举行。活动上,成都中院发布“成都法院涉科幻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2019-2023),以期为区域内科幻产业创新主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裁判指引。本次一共发布了7件涉科幻产业典型案例,系成都中院从两级法院万余件已生效知识产权案件中选出,涵盖不正当竞争、著作权、合同等多类案由,覆盖科幻产业全链条,具有极强代表性。(来源: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3、涉《狂飙》电视剧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宣判,爱奇艺获赔30万元

近日,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陕西德利联合餐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碑林区凹串串老火锅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宣判。判决书显示,因两被告在凹串串餐饮门店使用“强盛集团”“白金翰”“大嫂”字样以及爱奇艺公司视听作品《狂飙》的剧中角色形象,爱奇艺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纠纷,赔偿损失并消除影响。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狂飙》电视剧的名称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两被告使用的动漫化的电视剧人物形象及场景名称元素以及“联名推荐”字样,极易造成消费者误认为《狂飙》电视剧的出品方与被告进行了商业合作,共同享有二者知识产权的扩大化影响,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故一审法院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爱奇艺经济损失30万元并刊载声明消除影响。(来源:搜狐法律观察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网络

 

4、新型智能屏在线播放未授权歌曲,法院判决生产厂家及开发者承担侵权责任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新型智能屏在线播歌涉嫌侵权案例。某传媒公司经授权,享有案涉歌曲在大陆地区独占性的排他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发现市面上在销售一款智能视听屏,用户可以通过该视听屏播放上述歌曲。原告认为侵权行为是三家公司通过分工合作进行的,包括智能视听屏的生产厂家被告一某科技公司,使用视听屏时需要扫描二维码下载注册APP的开发者被告二某计算机公司,以及进到视听屏页面,具有音乐功能的APP图标显示的被告三某音乐公司。遂将三公司告上法院。法院认为播放音乐是在智能视听屏与APP软件、服务器相互配合下运行实施的,三者实为一体。被告三音乐公司并没有参与其中,视听屏显示音乐公司的只是一个图标,并不是其开发的APP。结合该案被告的主观过错程度,歌曲知名度、影响力等,最终判决被告一科技公司、被告二计算机公司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该判决已生效。(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5、长沙中院: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构成劳动关系

近日,湖南高院公众号公布了一起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该案中网络主播小美与长沙某传媒公司签订《艺人经纪合同》,约定该传媒公司担任自己演艺活动的经纪和经营管理公司,自己则在该公司于互联网平台上运营或指定的公会进行直播。后该网络主播因劳动争议不服仲裁裁决诉至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自己与该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一审法院认为虽然原告小美与被告公司签订了《艺人经纪合同》,约定双方属于合作关系,但是结合原告须遵守被告的考勤制度、被告对原告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了相应处分、被告系与平台进行结算后向原告发放报酬等因素,加之合同约定原告的直播活动系履行职务行为,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长沙中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来源: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

 

6、 买“会员”可绕过“青少年模式”,腾讯起诉一公司获赔300万元

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购买会员即可破解“青少年模式”的不正当竞争案。原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腾讯数码(天津)有限公司共同运营的“腾讯视频”及“腾讯 NOW 直播”,App 内设置了“青少年模式”,打开首页即会有弹窗提示。据 App 的服务协议约定,用户不得干涉、破坏涉案软件的正常运行,不得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不得实施任何危害未成年人的行为。被告北京某公司运营的 App 以“广告拦截自动跳过启动页广告”为卖点,吸引用户安装,随后强制要求用户对其软件开启“无障碍权限”,得以直接读取用户手机屏幕上的内容和控制屏幕,获悉用户的操作行为并自动执行操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行为既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又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跳过、屏蔽“青少年模式”入口弹窗功能覆盖了网络音视频领域多款第三方应用软件,导致保护未成年人的功能设计落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行业生态,构成不正当竞争。(来源:新华社)

 

图片来源:网络

 

7、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淘宝天猫仅开通支付宝不构成垄断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消费者诉淘宝、阿里巴巴、支付宝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原告作为消费者,主张阿里巴巴、支付宝等五被告依托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    平台服务市场上的市场支配地位,限定所有用户必须接受支付宝公司提供的支付服务,排除、限制了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竞争、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的竞争以及数据市场的竞争,限制了用户的自由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属于限制交易、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垄断行为。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天猫、淘宝平台的消费者获取网络零售平台服务本身无需支付价格成本,消费者与网络零售平台服务项下的支付服务提供商之间更不存在独立交易关系,商家面对的亦系整合后的网络零售平台服务,也不涉及与网络零售平台服务项下的支付服务提供商存在独立交易行为。因此,原告关于限制交易的指控不能成立。网络零售平台所涉支付服务属于网络零售平台服务项下内容,其相对于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并非属于独立产品或者服务,在涉案淘宝和天猫平台,并不存在可单独销售的非支付服务和支付服务,原告关于搭售的指控亦不能成立。此外,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还指出,被诉垄断行为实施期间,涉案淘宝和天猫的确仅配置了支付宝提供支付服务,但并未有证据显示其存在拒绝第三方支付机构接入的行为,在平台服务需要整合支付服务,而支付宝公司提供的支付服务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情况下,并不足以认定天猫、淘宝平台选择使用支付宝公司提供的支付服务存在不合理性,原告关于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指控也不能成立。因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为,鉴于原告未能证明各被告实施了限定交易、搭售或者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法院亦无需再对各被告是否在相关市场内具有支配地位,行为是否缺乏正当理由,行为是否产生了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进行评述。因此,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来源:法商实验室)

 

图片来源:网络

 

8、全国首例以“伪装普通平台商家”方式非法获取数据的不正当竞争案件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针对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广州鱼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久点共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奇珍异宝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案号为(2023)京0102民初7890号。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京东公司”)系中国知名电商平台“京东商城”运营主体。京东公司依托自身大数据及技术优势推出了与电商营销解决方案相关的数据产品“京准通”,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特色算法模型,提炼整合出预测型、统计型、特色分类型数据内容,以可视化方式呈现,帮助商家精准定位营销投放人群。针对广州鱼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久点共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奇珍异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伪装成京东商家,以注册成为“京准通”平台用户方式擅自获取“京准通-DMP”提供的数据内容作为自身运营“京店宝”平台数据内容向其用户付费提供事宜,京东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前述三主体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认为:数据作为数字经济下新生产要素,极具经济意义和竞争价值,日益成为市场经营主体争夺的对象,可以构成竞争利益,属于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民事权益。京东公司在收集、使用用户在京东商城上的痕迹数据(包括搜索、浏览、加购、购买等行为)时满足了“合法、正当、必要”的要求。京东公司对“京准通-DMP”数据产品享有竞争利益。京东公司对“京准通-DMP”数据产品采取了技术措施,仅向京东商城商家开放,属于非公开数据。北京久点共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奇珍异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伪装成京东商城普通商家的方式获取了“京准通-DMP”数据并将获取的信息提供给了广州鱼数科技有限公司,使其直接将非法获取的信息作为“京店宝”数据产品的服务内容向用户提供并收取费用。三被告前述行为具有明显“搭便车”“不劳而获”特点,省去了自身数据产品开发所需投入的资源,违反了一般商业道德与诚实信用原则,具有不正当性,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安装“京店宝”浏览器插件后,在京东商城搜索结果页面中的每件商品项下都有京店宝logo、功能标签及数据信息,相关内容占据了一定网页面积,压缩了相同网页尺幅内所能展示的京东商城商品数量,干扰了京东公司按照自身预先设置好的商城页面布局与内容展现方式向用户提供商品搜索、浏览服务,影响了京东商城页面展现,妨碍了京东商城正常运营。此外,点击“京店宝”插件上的功能标签会自动跳转至京店宝平台,该种跳转行为切断了京东商城为用户提供的正常服务,亦干扰了京东商城正常运营,构成不正当竞争。(来源:知产宝)

 

图片来源:京准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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