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k全站官网登录

学术研究

Publications

文娱资讯•双周报 | 2023年第9期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6日 作者:糜志彬团队

一、行业热点

 

1、《羊了个羊》回应被工信部通报:第三方平台广告组件出问题

据中新经纬近日消息,工信部近日通报了一批侵害用户权益的APP(SDK),共56款,其中包括《羊了个羊》,所涉问题为“欺骗误导强迫用户”。对此,《羊了个羊》背后制作团队北京简游科技发布声明,表示是由于第三方平台广告组件出现了问题。目前,正在积极配合监管单位的核查工作并敦促第三方平台尽快落实合规整改措施,切实做好保障用户权益工作。

 

 

2、抖音:发布者应当对AI生成内容作显著标识

据站长之家5月9日消息,抖音于5月9日发布《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平台规范暨行业倡议》称,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存在识别难的特点,也带来了虚假信息、侵权等问题。参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抖音提出十一条平台规范与行业倡议。其中提到:发布者应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进行显著标识,帮助其他用户区分虚拟与现实,特别是易混淆场景;发布者需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产生的相应后果负责,无论内容是如何生成的;虚拟人需在平台进行注册,虚拟人技术使用者需实名认证;禁止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创作、发布侵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知识产权等。一经发现,平台将严格处罚;禁止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创作、发布违背科学常识、弄虚作假、造谣传谣的内容。一经发现,平台将严格处罚。平台也将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衍生的问题进行治理,同时提供以下技术能力,充分保护用户权益;平台将提供统一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标识能力,帮助创作者打标,方便用户区分;平台将提供虚拟人的注册能力,并对已注册的虚拟人形象进行保护;平台将提供用户反馈渠道,方便用户反馈违规生成内容。

 

3、斗鱼回应监管进驻:优化内容审核机制

据南方都市报此前消息,5月8日,针对斗鱼平台存在的色情、低俗等严重生态问题,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湖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进驻斗鱼平台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改督导。针对网信部门工作组进驻斗鱼平台,斗鱼官方回应称,斗鱼将积极配合湖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作组的集中整改督导,认真按照监管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优化平台内容审核机制,全面深入清理不良信息和内容。感谢社会公众的关注和监督,对于造成的不良影响向大家诚恳致歉。

 

4、杨幂官宣与嘉行传媒解约,仍持有后者股份

5月8日,杨幂通过其个人微博官宣与嘉行结束合作关系。随后,嘉行传媒也发文称:“十几年风雨同舟,共同成长,感恩感谢。祝未来一切顺利,珍重安好。”当天,“杨幂官宣与嘉行解约”“嘉行最新艺人表”“杨幂换头像”等话题火速冲上微博热搜榜。天眼查APP显示,曾嘉是嘉行传媒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约45.56%,第二大股东赵若尧,持股20.25%,第三大股东杨幂,持股比例为15.18%。(来源:极目新闻、财经网讯)

 

 

5、周杰伦官宣数智人“周同学”,与中国移动开启元宇宙合作

 据36氪5月8日消息,周杰伦现身中国移动咪咕元宇宙总部,与中国移动达成元宇宙领域系列合作。现场,周杰伦发布了中国移动与好莱坞特效团队WETA为其打造的超写实数智人—“周同学”,并宣布“周同学”成为中国移动动感星推官、5G元宇宙星际开拓官和5G视频彩铃推广大使。双方还推出了元宇宙手办,并将举办元宇宙演唱会。

 

6、《庆余年2》海报制作公司就抄袭道歉:正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据环球网5月12日消息,《庆余年2》概念海报设计公司@远山文化传播 发布致歉声明称:关于网友指出的《庆余年2》“撬动地球”海报背景“云朵”素材疑似抄袭美国插画师伯尼·莱特森创作的一幅美术作品一事,经公司内部的核查,是由于本公司在海报制作过程中监管不力导致的工作疏忽。对此,我们向原作者、相关合作方及关心《庆余年》的各界人士表示最诚挚的歉意。我们非常重视对本次事件的处理和解决,目前,我们正在积极与版权方联系沟通,寻求妥善解决方案。衷心感谢大家的监督和指正!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完善监督审核流程,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7、好莱坞编剧们罢工!漫威新片暂停拍摄

据每日经济新闻5月8日消息,近日,美国好莱坞数千名电影和电视编剧走上街头罢工,呼吁提高薪资待遇。这是自2007年以来,美国娱乐业首次出现大规模罢工。据环球时报援引《好莱坞报道者》5日消息,由于劳资双方在许多关键问题上无法达成协议,这场罢工短期内不会结束,且对好莱坞影视产业的冲击愈加明显,已经有多档节目无法正常播出,正在制作的漫威电影也受到影响,造成的经济损失已经超过100亿美元。同时,对于正在和编剧“抢饭碗”的人工智能,工会也希望片方限制使用,例如不允许将编剧的原创作品作为“素材”供给AI系统进行训练,并且不承认AI作品的原创定义。

 

8、AI“孙燕姿”火了,专家称孙燕姿音色不受法律保护

据站长之家5月12日消息,一夜之间AI孙燕姿”火遍全网,B站上,AI孙燕姿翻唱的林俊杰《她说》、周董《爱在西元前》、赵雷《成都》等等,让一众网友深陷无法自拔。网友表示,听了一晚上AI孙燕姿,出不去了......

 

这些翻唱作品基于一个叫做so-vits-svc的开源项目。仅凭数段音频,就可用一个生成式模型来合成目标音色的音频,训练出用户想要的声学模型。这个模型可以保留音高和音调,也可以用不同的语言来翻唱。有网友会问,AI孙燕姿是否涉嫌侵权?专家指出,实践过程中,AI的训练用到了大量素材,这个问题要独立来看这取决于素材本身来源是合法的还是不合法。如果素材本身就是不合法的,那这本来就有侵权问题,这是毫无疑问的。

 

9、微信公众号可带货“视频号小店”

据同花顺财经消息,据“微信派”公众号5月11日发布消息,今日起,微信视频号小店的商品卡片可以插入微信公众号。只要使用公众号绑定一个视频号,并且视频号已经开通商品橱窗权限、完成选品,就可以在公众号文章中添加商品卡片。谈及“为什么推这个功能”时表示,微信官方称,对创作者而言,能更好地帮助创作者变现,获取回报;对商家/达人:直达创作者粉丝,拓展商家和达人带货渠道,提升转化效率;对用户:视频号小店拥有更好的原生购物体验,用户可以放心“买买买”。

 

10、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去年整体市场营收1992.34亿元

据央视新闻5月11消息,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5月11日发布的《中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发展报告(2022-2023)》显示,2022年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整体市场营收1992.34亿元(不含线上营销(广告)业务),同比增长8%,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市场规模进入平稳增长阶段。截至2022年,累计主播账号超1.5亿,带动就业机会超1亿,主要直播、短视频企业吸引求职者数量约50万人。2022年,平台新增开播账号1032万个。

 

二、新规速递

 

1、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关于如何加强反垄断监管力度,《方案》指出,将在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领域持续发力,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拟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程序性规定,建立重大政策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提高专业审查水平。研究制定《北京市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北京市平台算法反垄断合规指引》,为经营者提升反垄断合规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提供规则指导。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系统治理商标恶意注册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

5月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商标恶意注册的行为制定并发布了《系统治理商标恶意注册促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下称“《方案》”)。《方案》从总体要求、完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治理法律制度体系、健全依法从严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工作机制、全领域深化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加强商标注册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治理能力、持续夯实以强化保护为导向的商标审查审理工作基础、加强组织保障和监督问责等八个方面提出了30项具体要求。(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3、市监总局发布《关于<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5月12日,市监总局发布《关于<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反馈截止时间为6月12日。《条例》分为总则、审查内容、审查程序、监督保障、附则5章,共41条。《条例》新增对审查内容的总体要求,对市场准入和退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四方面审查内容做了进一步完善。同时,《条例》进一步完善了例外规定的适用情形,并优化了适用条件,规定了比例原则,增强针对性和指导性。

 

三、司法案例

 

1、金山办公PDF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一审被判赔偿福昕软件1000万元

5月7日晚间,福昕软件发布公告表示,其起诉金山软件侵权事件一审得到宣判。根据公告,金山办公、珠海金山办公软件有限公司被判在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福昕软件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1000万元。

 

双方此次纠纷起源于数年前。根据福昕软件2022年1月发布的公告,公司在2019年底发现,在金山办公官网、金山词霸官网及第三方下载站上发布的35个金山词霸软件,使用了福昕软件的PDF技术,实现金山词霸“导出PDF文档格式&rdquo;的功能。福昕软件与北京金山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事项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福昕软件认为,被告的做法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利益,并向福州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公开道歉,赔偿原告损失。

 

根据今天的最新公告,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为:判决北京金山、珠海金山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权,即停止在“金山词霸”软件中使用侵害“福昕PDF生成开发包软件”软件著作权的软件复制品,停止互联网平台发布侵权的“金山词霸”软件;判决北京金山、珠海金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公开向福昕软件赔礼道歉并赔偿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1000万元;同时,福昕软件表示,本案为公司被侵权主动提请赔偿的诉讼。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终审判决,存在被告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可能性。(来源:深圳商报、知产前沿)

 

2、恶意攀附CCTV等标识,侵权人被判3倍惩罚性赔偿共计520万元

2017年起,央视国际公司发现北京雄鹰公司擅自注册域名为//cctvn.net的网站,网站名称为“中央电视台网”,首页左上角使用“cctvn”标识,下方有“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右侧有“今日说法”“新闻30分”等网页链接,网页内含有大量“中央电视台网”“CCTV央视”“CCTV”内容等。央视国际公司遂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北京雄鹰公司在涉案网站页面使用“cctvn”“中央电视台网”标识等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被告擅自将原告运营的央视网内容以链接方式设置被诉网站的二级栏目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考虑到第一,被告无合理理由大量使用被诉侵权标识,具有攀附原告商誉的主观故意;第二,该攀附行为已通过广告等方式取得实际收益;第三,被告早在2020年11月已收到本案诉讼材料,于2021年4月26日庭审时仍未停止涉案被诉行为,侵权时间长,故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一审法院据此判决被告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20万元。被告不服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来源:(2022)京73民终1260号民事判决书)

 

3、北京一中院发布涉股权激励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5月5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召开“妥善审理股权激励案件 助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新闻发布会,介绍该院及辖区法院相关案件审理情况及优化审理机制的经验做法,同时发布涉股权激励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并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出维权提示。2019年至2023年3月期间,北京一中院及辖区法院共审结涉股权激励民事案件334件,2020年案件数大幅增长,较2019年增长135%,2021年起整体呈稳中有增趋势。其中,劳动争议案件51件,占比15.27%;与公司相关的纠纷101件,占比30.24%;合同纠纷案件179件,占比53.59%。案件审理呈现案件辐射影响广、诉讼标的金额高、法律适用多交叉、焦点问题集中复杂等特点。

 

4、同人作品第一案作出终审判决

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同人作品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被诉侵权行为分别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判令被诉侵权作品《此间的少年》作者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登报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168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20万元,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北京精典博维公司就其中33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此间的少年》故事情节表达上,除小部分元素近似外,推动故事发展的线索事件、场景设计与安排以及内在逻辑因果关系,具体细节、故事梗概均不同,不构成实质性相似。但整体而言,郭靖、黄蓉、乔峰、令狐冲等60多个人物组成的人物群像,无论是在角色的名称、性格特征、人物关系、人物背景都体现了查良镛的选择、安排,可以认定为已经充分描述、足够具体到形成一个内部各元素存在强烈逻辑联系的结构,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此间的少年》多数人物名称、主要人物的性格、人物关系与查良镛涉案小说有诸多相似之处,存在抄袭剽窃行为,侵害了涉案作品著作权,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北京精典博维公司对其出版发行的作品是否侵权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收到《律师函》后未及时停止出版、发行,构成帮助侵权。(来源:(2018)粤73民终3169号民事判决书)

 

5、蔡徐坤被判支付300万违约金

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上海依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蔡徐坤委托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公开。文书显示,原告依海公司诉称,2015年11月,其与被告蔡徐坤签订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独家全权经纪人,合同期限至2023年4月。如被告提出解除合同,则每提前一年解除需向原告支付提前解约赔偿金每年300万元。2016年6月,原、被告签订补充合同约定如被告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每提前一年解除需向原告支付提前解约赔偿金每年3000万元。2017年2月,被告向原告发送解除合同通知,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故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解约赔偿金3000万元、违约金1500万元。

 

被告蔡徐坤辩称,合同中约定,被告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需要向原告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原告为培养被告付出了大量的精力与成本,实际上原告并未对被告培养和推广进行有效投入。合同期内,被告未取得原告支付的任何报酬,原告主张的支出并无依据。此外,原告提出的赔偿金额明显虚高。

 

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1500万违约损失部分,系原告与被告的解约纠纷审理期间,原告与案外人签订的肖像授权合作协议,由此产生的解约赔偿,系原告应当注意但未注意合作协议可能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而产生,现要求被告承担解约损失依据不足。关于解约赔偿金部分,双方合同及补充合同签订时被告尚未成年,由原告与被告母亲徐某签订,被告对自身未来发展、取得的成就尚未形成明确地规划和预估,两份合同履行期限过长事实上不利于被告自身的发展及营造演艺行业平稳、健康、有序的环境,实现商业回报的不确定性也相应增大,故被告提前解除合同,存在合理性,并非恶意违约,原、被告之间在合同中约定高额解约赔偿金,不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最终,法院根据原告对被告所做的宣传投入、被告的收入标准、履约期限,酌情确定解约赔偿金为300万元。(来源:天眼查、南昌晚报)

分享 :

投诉电话:

  • +86-10-6652 3366

咨询电话:

  • 北京:+86-10-6652 3388
  • 上海:+86-21-6106 0889
  • 深圳:+86-755-3398 8188
  • 广州:+86-20-8551 1672
© 1995-2023

Kok全站官网登录 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Kok全站官网登录 香港分所与尼克松·郑林胡律师行联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