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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与财富传承-简讯 2023.11(总第15期)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7日 作者:Kok全站官网登录 深圳分所家事与财富传承业务部

本期提要

 

本期简讯内容主要聚焦于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要闻,以下是本期内容:

一、法规速递

1.国务院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2.科技部网站公布《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

3.司法部网站公布《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

 

二、热点事件

1.《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

2.天津高院发布涉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3.恶犬伤人,狗主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吴某龙拐骗儿童、吴某光包庇案一审宣判。

 

三、案例分享

人民法院报2023年10月24日第六版:母亲不遵守赡养协议之后……

子女协议约定分别赡养父母中的一人,嗣后因父母一方去世再次引发纠纷,应如何认定此前协议的效力?法院认定子女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如何赡养父母,但不妨碍一方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父母要求子女共同给付赡养费,子女也不得以违反协议为由拒绝履行法定赡养义务。

 

一、法规速递

 

1.国务院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2023年10月24日,中国政府网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下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七章六十条,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完善网络欺凌防治机制,明确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网络直播发布者真实身份信息动态核验机制,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设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保存遭受网络欺凌记录、行使通知权利的功能、渠道,提供便利未成年人设置屏蔽陌生用户、本人发布信息可见范围、禁止转载或者评论本人发布信息、禁止向本人发送信息等网络欺凌信息防护选项等,强化对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当事人的保护。同时,《条例》还加强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防治,并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以醒目便捷的方式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供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来源://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310/content_6911288.htm

 

2.科技部网站公布《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

2023年10月8日,科技部网站公布《关于印发<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下称《办法》),并随附件发布《需要开展伦理审查复核的科技活动清单》。

 

《办法》共五章五十六条,明确开展涉及以人为研究参与者的科技活动,涉及实验动物的科技活动,可能在生命健康、生态环境、公共秩序、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带来伦理风险挑战的科技活动等应依照办法进行科技伦理审查,规定了审查主体、程序(一般程序、简易程序、专家复核程序、应急程序等)、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需要开展伦理审查复核的科技活动清单》特别明确,改变人类生殖细胞、受精卵和着床前胚胎细胞核遗传物质或遗传规律的基础研究,以及具有舆论社会动员能力和社会意识引导能力的算法模型、应用程序及系统的研发等7类科技活动需要开展伦理审查复核。

 

来源://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fgzc/gfxwj/gfxwj2023/202310/t20231008_188309.html

 

3.司法部网站公布《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

 2023年10月12日,司法部网站公布《关于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的通知》(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夯实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rdquo;,加强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加强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诉调对接工作,人民法院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先行在立案前委派或诉中委托人民调解。经调解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及时办理调解终结手续,将案件材料退回委派委托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接收案件材料后,应当及时登记立案或者恢复审理。对各方当事人同意用书面形式记载的调解过程中没有争议的事实,在诉讼程序中,除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外,当事人无需举证。

 

来源://www.moj.gov.cn/pub/sfbgw/zwxxgk/fdzdgknr/fdzdgknrtzwj/202310/t20231012_487608.html

 

二、热点事件

 

1.《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

2023年10月23日,外交部消息显示,《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下称《公约》)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实施。

 

《公约》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框架下适用范围最广、缔约成员最多的国际条约,旨在简化公文书跨国流转程序。11月7日起,中国送往其他缔约国使用的公文书,仅需办理《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送其他缔约国使用,无需办理中国和缔约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其他缔约国公文书送中国内地使用,只需办理该国附加证明书,无需办理该国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来源://www.fmprc.gov.cn/wjbxw_new/202310/t20231023_11165858.shtml

 

2.天津高院发布涉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2023年10月21日,天津高院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10宗涉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涉及养老诈骗犯罪、虚构专家身份高价售卖保健品诈骗、老年人居住权保障、尊重老年人赡养意愿、维系老年人商业保险权益、保护老年人合法收入、支持隔代探望等,旨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推动构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安、老有所为的老年友好型社会。

 

来源://mp.weixin.qq.com/s/1Nw-CtjxsZnnln3vELYf4Q

 

3.恶犬伤人,狗主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3年10月17日崇州市联合调查工作组发出通报崇州市羊马街道恒大西辰绿洲小区内发生一起女童被狗咬伤事件。

 

通报称,10月16日7时20分,两只涉事犬只窜入事发小区,8时许发生伤人事件。8时20分,涉事白色拉布拉多犬于现场捕获,21时许犬只主人贾某到案。22时许,伤人黑色罗威纳犬被捕获;10月17日3时许,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到案。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并对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news.cnr.cn/rebang/20231017/t20231017_526453962.shtml

 

4.吴某龙拐骗儿童、吴某光包庇案一审宣判。

2023年10月13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某龙拐骗儿童、吴某光包庇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吴某龙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处吴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同时判令吴某龙赔偿孙某飞、彭某英损失42万元,赔偿符某、彭某某损失4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龙于2007年10月9日、12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先后拐走被害人孙某、符某某,并将二人带至被告人吴某光的住处藏匿。随后,吴某龙将被害人分别交由其同乡或亲属抚养。2021年9月27日,公安机关询问吴某光时,吴某光对于本案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包庇吴某龙。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龙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被告人吴某光明知吴某龙犯罪行为而为其作假证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认罪表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difang.gmw.cn/2023-10/13/content_36892150.htm

 

三、案例分享

 

人民法院报2023年10月24日第六版:母亲不遵守赡养协议之后……

基本案情

&nbsp;陈大妈和范大爷一共养育了二子三女。1994年,按照农村习俗,夫妻俩与两个儿子签订了一份“分别赡养与分家协议”,协议约定,范大爷由长子范老大赡养,陈大妈由次子范老二赡养。协议签订后,范大爷一直跟随长子生活,陈大妈跟女儿感情较好,长期在二女儿家生活,顺便帮忙带外孙。

 

 2017年4月,范大爷去世,次子范老二提出让母亲回他家住,但遭到拒绝,为此,母子间矛盾越来越深,范老二还时常去妹妹家&ldquo;理论”,并中断支付母亲的赡养费。于是,陈大妈将两个儿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支付近5年的赡养费及2022年以来的医疗费。

 

据了解,赡养协议签订后不久,陈大妈就长期在女儿家居住,由女儿们轮流照顾。其间,陈大妈也曾在次子范老二家小住,但经常闹矛盾。2022年以来,陈大妈因病隔三岔五地住院,两个儿子没有支付医疗费,陈大妈觉得让女儿分担不妥,只能自己负担。一段时间下来,积蓄所剩无几。陈大妈认为,按照当地农村习俗,两个儿子应当承担起赡养自己的主要义务。

 

庭审过程中,范老大认为,其本人已经按照赡养协议履行了义务,承担了父亲日常生活、看病、办理后事等所有费用。其本人及亲属每年都会给母亲红包,逢年过节也会看望母亲,已经履行了法定赡养义务,于情于理都不应再支付母亲的赡养费,因为根据协议约定,赡养母亲是弟弟范老二的义务。

 

范老二则对母亲一直与女儿同住心有不满,认为根据约定,母亲应当在自己家长期居住,偶尔可以与女儿小住,但事实却相反。他认为,既然母亲没有按约定和自己同住,自己就不应给付赡养费。另外,他认为他也陆续给过母亲现金以及村里发放的征地补偿款,这些费用足够母亲养老。因此,要求母亲搬来与自己同住,以此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

 

陈大妈则表示,近些年自己与女儿共同生活已经习惯了,如果搬去与儿子同住会不适应,坚持要求两个儿子支付生活费和医疗费。母子三人在法庭上各执己见,互不相让。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赡养人之间可以就赡养的内容进行约定,但不得排除子女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能违背老年人的意愿。“分别赡养协议”对两个儿子赡养父母的义务作了约定,但老人不愿意依据赡养协议与次子同住,在需要儿子承担生活费、支付医疗费时,两个儿子以违反协议约定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违反了民法典关于赡养老人系法定义务的规定,老人有权重新要求子女共同给付赡养费。

 

法院认为,在陈大妈明确拒绝与次子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法院为尊重老年人意愿,认为不宜改变其目前生活现状,采取给付赡养费的方式更为妥当。赡养费的标准,应结合当地居民生活状况、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及子女的多少等因素综合认定。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法院最终判决两兄弟各补偿陈大妈3000元赡养费、承担五分之一医疗费,以及今后按每月200元的标准支付赡养费。

 

来源://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23-10/24/content_233282.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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